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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90226001 | ||
标 题 | 医保就医相关 | ||
姓 名 | 尹** | ||
手 机 | 187****7796 | ||
邮 箱 | 1043209811@qq.com | ||
发件IP | 218.203.210.* | ||
写信时间 | 2019-02-26 | ||
信件内容 | 本人单位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光伏园区,因工作需要,2016年至今外派至甘肃省兰州市。经单位年度体检,发现患有胆结石,需做手术治疗。经各方面综合考虑,想在兰州或者西宁就医。 请问如果在兰州就医,我的医保可以报销吗?如果予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都需要出具那些手续? 如果在西宁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都需要出具那些手续? 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尹桂兰网友,你好! 来信收悉,就您咨询的问题,结合我州现行医疗保险政策,现答复如下: 您于2016年至今外派在兰州市长期工作、居住。建议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异地结算科联系电话:0977-8222199),办理异地备案后,可在兰州市异地结算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在西宁市就医一致,核报比例为91%(不含起付线及个人自费部分)。 您也可在西宁市就医,按分级诊疗政策,凭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结算(三级医院就医,需二级医院转院证明),报销比例同样为91%(不含起付线及个人自费部分)。 如果不做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在省外住院治疗,您需现金支付住院费用,然后凭(住院发票、出院证、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进行报销。 您如还有其他医保政策方面的疑问,请致电海西州社会保险服务局医疗保险科进行咨询,电话:0977-8224867。 海西州社会保险服务局 2019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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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19-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