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格尔木市锚定农牧民增收目标,以“一村一支柱、一村一特色”为发力点,厚植村级产业根基,使特色产业成为乡村发展的“强引擎”,让集体经济成为农牧民增收的“钱袋子”。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73元,同比增长5.8%,较2021年增长20.3%。
政策资金双护航,筑牢产业发展根基。精准施策强化综合保障,出台实施《格尔木市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格尔木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收益提取比例与使用规范,从水电、用地、金融、人才等多维度给予政策支持。聚焦有机肥生产、乡村旅游、枸杞产业等重点领域,累计落地产业项目72个,总投资2.6亿元。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亿元,其中市本级配套1.2亿元,位居青海省前列。中央资金投向产业项目比例从50%提升至77.5%,以真金白银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特色引领促融合,“一村一品”遍地开花。紧抓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机遇,有效发挥“工业反哺农业”优势,推动产城、农旅、工农深度融合,培育形成新华村有机肥加工厂、红柳村农家餐饮旅游服务中心、大格勒乡“杞红家宴”、拖拉海饲草种植基地、小岛村矿泉水加工厂等特色产业项目,遍布全市30余个行政村,“一村一特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振兴持续带动集体经济稳步增收,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743.2万元,其中200万元以上村1个、100万元至200万元村2个、50万元至100万元村9个、20万元至50万元村13个,呈梯次发展、持续增长良好态势。
联农带农强赋能,激活增收内生动力。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十项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多措并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利用市级衔接资金为101户有产业意愿的脱贫户修建钢架拱棚、日光温室等设施,支持农牧民发展庭院经济。投入182万元助力4家帮扶车间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带农增收能力。投资824万元实施村级光伏组件清洗项目,并协调企业给予订单支持。郭勒木德镇小岛村、阿拉尔村入选省级“321”工程产业示范村,总投资1157万元的2个产业项目顺利落地,以点带面推动联农机制走深走实,产业发展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夯实基础稳生产,筑牢振兴“压舱石”。围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扎实推进农牧业生产提质增效,2024年累计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农资1亿余元,农业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草原生态保护等补贴精准落地,确保政策红利不漏一户,产业基础不断夯实。2024年粮食作物总产量0.2万吨,同比增长8.0%;经济作物总产量4.9万吨,同比增长17.3%,枸杞种植面积10.2万亩,产值约9.6亿元;牛存栏4.89万头、羊存栏28.36万只,出栏量稳步增长,农牧业的稳定发展为乡村振兴筑牢坚实“压舱石”。
建管并重提质效,推动产业行稳致远。坚持建管并重,持续健全完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出台多项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市、乡镇、村、户四级项目资产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管理”原则,圆满完成2013年至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9.77亿元、2021年至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3.25亿元确权登记,实现资产明晰、管理有序。同时,扎实开展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风险监测,对效益不佳的项目进行“一案一策”整改提升,持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