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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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特编制《海西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海西州水利局职能 2.海西州水利局领导简介 3.海西州水利局内设机构 4.海西州水利局所属单位职责 5.相关法律法规 6.相关防汛抗旱预案 7.行政许可 8.执法类 9.各类制度 10.动态信息 11.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海西州水利信息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当面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977—8222155。 海西州水利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2)会议、文件、便民手册; (3)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法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德令哈市格尔木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传真):0977—8222155; 邮政编码:817099 邮箱:HXZSLJBGS@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海西水利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 slj.haixi.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要件完备的申请,本机关受理机构能够当场提供信息的,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州水利局办公室投诉。 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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