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hxzfgw/2025-0000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7-07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而制定的指引性文件,通常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公开范围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边界,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如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等。

依申请公开:除主动公开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的相关信息。

二、公开方式与途径

1.主动公开途径:

政府门户网站(通常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政务新媒体(如官方微信);

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下查阅点;

公告栏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2.依申请公开途径:

线上:通过政府网站的“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

线下:当面提交(需到指定办公地点)、信函邮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

三、依申请公开流程

1.提出申请:需明确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名称、联系方式)、所需信息的描述(如标题、文号、内容关键词等)、获取方式(如邮寄、电子邮件等)。

2.受理与审查: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是否明确、是否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等进行审查,材料不全的会告知补正。

3.答复: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特殊情况可延长20个工作日),答复分为“已公开(告知获取途径)”“同意公开(提供信息)”“不予公开(说明理由)”“非本机关信息(告知负责机关)”等情形。

四、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异议的,可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

对答复结果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包括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咨询或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