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zzf/2022-00071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2〕64号
 发布机构  州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5-23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海西州贯彻落实《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21〕83号)要求,根据《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创业扶持措施,扩大技能培训供给,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增强失业风险化解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协调推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西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和政策协调。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充分发挥就业目标的引导作用,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

——坚持扩容提质和优化结构。在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兼顾容量、质量与结构,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稳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供需匹配率。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

——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因地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援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和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隐患。

三、主要目标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州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更多劳动者实现安全、高效、体面就业。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健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5万人次以上。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普遍提高,技能人才总量进一步扩大,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状况得到逐步缓解。

创业创新更具活力。推动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各类劳动者创业通道更加畅通。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创新、促进就业增收能力持续增强。

“十四五”时期就业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规划目标

属性

1

城镇新增就业

万人

〔6〕

预期性

2

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次

〔40〕

预期性

3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务工规模

万人次

〔0.95〕

预期性

4

城镇调查失业率

%

控制5.5%左右

预期性

5

城镇就业占比

%

65左右

预期性

6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11.5左右

预期性

7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5

约束性

8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稳步提高

预期性

9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万人次

〔5〕

预期性

10

技能劳动者总量

万人

〔3.5〕

预期性

11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0.5〕

预期性

12

劳动报酬占比

%

稳步提高

预期性

1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预期性

14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6

预期性

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预期性

注:〔 〕内为5年累计数。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拓展就业容量

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人口等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健全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区便民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发工作岗位吸纳就业。落实稳健的财政金融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清理调整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制度规定,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形成适应和引领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环境。(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建立企业稳岗扶持体系,紧紧围绕“高地”打造、“四地”建设,引导盐湖化工、油气化工、文化旅游、新材料等产业强化补链、延链、强链,丰富休闲观光、农牧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形态。积极培育新能源、生态旅游、特色生物、节能环保等潜力型产业,不断扩大“四种经济形态”产业业态和规模,提高融合发展程度,持续释放吸纳就业潜力,增加就业容量。加大住宿餐饮、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农牧局、州商务局、州民政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拉动就业。实施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培训、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等新就业形态,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提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壮大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实现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和助推产业发展效果。瞄准家政养老、生活餐饮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大力开发乡村旅游、文体娱乐、特色手工艺等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文化型劳务品牌。持续推动“海西枸杞采摘”劳务服务品牌提档升级,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扩大现有劳务品牌吸纳就业规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牧局、州民政局、州妇联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1持续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州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推广“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模式。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事前提供查询、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记录的全流程监管。健全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自主创业。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创业。落实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加大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支持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重点群体创业提供针对性指导和扶持。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和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创业合力。(人行海西州支行、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团州委、州税务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营造创业氛围。加强创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功能。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体系。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培养创业创新人才。推广创业导师制,壮大青年、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配齐配强创业服务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培育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更专业化创业服务,实现与公共创业服务优势互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团州委、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缓解结构性矛盾

1提升职业教育质量。重点围绕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盐湖资源开发、清洁能源利用、特色农牧业发展、文化旅游发展等,引导州内3所中高职院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育人,培养紧缺专业技能人才,提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健全职业院校与园区和企业间产教融合的发展格局,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实施全流程协同育人,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组织质量评价。深化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改革,对接生产过程,及时调整、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教学。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就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制定实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落实校企人员双向交流的人事管理政策及学生实习政策,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畅通终身学习渠道。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优势,加强终身教育制度建设。提供更多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积极发挥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和在线教育联盟作用,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多次选择、多种路径的终身学习机会。鼓励中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支持社会成员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发展。科学设置评估考核指标,加快构建全程化、模块化、多元化的终身学习成果评价体系,增强终身学习质量保障能力,提高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积极性。(州教育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以就业为导向,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落实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及涉藏和祁连山片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创新培训方式,加大补贴力度,提高培训效果。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加快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育项目。落实国家关于新职业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海西州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不断提升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真正发挥效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州妇联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突出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技能中国—青海行动”,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更大规模德技兼备、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加强“金蓝领”技能人才工作室载体建设,缓解“四地”建设对“工匠”式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矛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展招生渠道,扩大招生人数,提高技工院校学制教育规模,加快培训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技能大赛。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引导高技能人才有序流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1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有效配置。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裁员解聘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搭建共享发布平台,优化完善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提升人力资源匹配效率,服务人才流动,为企业健康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促进平等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行业品牌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强化培养一批行业知名企业和优质服务品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覆盖全州农牧民、辐射全部用工单位、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就业联络员作用,实现就业服务零距离。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加强系统推广运用,依托省“金保工程”信息系统,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海西州手机就业服务大厅等渠道,推行就业创业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实现就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注重职业介绍与技能培训衔接,增强就业服务实效性。完善人才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典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建立有关就业新形态、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更加全面反映就业创业情况。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安排,做好就业统计调查保障工作,建立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加强劳动工资统计和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完善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稳步推进调查失业率月度统计工作。积极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就业数据统计质量。落实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做好劳动力市场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强化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就业形势监测和分析能力,适时发出预警信息,有效预防规模性失业风险。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引导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司法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税务局、州总工会、州工商联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政策体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稳定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参军入伍规模,拓展企业吸纳、创业引领、科研助理等多元就业渠道。落实离校前后实名信息衔接、管理服务。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基层成长计划,落实好“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就业见习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和重大科研项目及各类企事业单位设立见习基地,扩大见习规模,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通过政府购买社区便民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开发工作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征兵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抓好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最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高职院校延伸,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与学院网络互联互通。(海西军分区、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团州委、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和就近就地就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吸纳农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青等协调机制,积极主动与有关省市州加强协作沟通,推进跨省州有组织劳务协作,巩固“海西枸杞采摘”有组织劳务协作。开展重点城市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满足农牧区劳动力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提升转移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进农村”培训,鼓励农牧民返乡创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乡村振兴局、州农牧局、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落实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强化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积极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和农牧区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因人因需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抓好社会管理,多渠道促进就业。继续发挥就业扶贫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在脱贫地区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强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带动农牧区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乡村振兴局、州农牧局、州民政局、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加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动态跟踪服务机制,提供精准就业帮扶,不折不扣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优先以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以实名登记为抓手,收集失业人员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有针对性提供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援助联动机制。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规定,积极推进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落实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动员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技能培训和中高职及学历提升培训,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就业,鼓励退役军人到农村就业创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总工会、州妇联、州残联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劳动者权益,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落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在全州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劳动保障监管力度。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督办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健全完善欠薪舆情监测预警、回应处置一体化机制,持续深化监管效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强化劳动安全保护,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扎实做好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特点的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完善仲裁办案制度,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基础保障,推进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全面激发劳动者创业创新热情,加快新旧发展动能转换,不断拓宽就业空间。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共同富裕。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鼓励企业创新按贡献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人员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人才方面投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级促进就业(农民工)工作专题组作用,推动各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针对重大任务,专题专项推进。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评估,推进以评估为依据的政策改进,及时总结推广政策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